一、简介
    辽宁省大连海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2010年11月经辽宁省民政厅批准成立,属于非公募性基金会,业务主管单位是辽宁省教育厅。
    基金会的宗旨:聚沙成塔,公益多助,全面支持和推动大连海洋大学的事业发展;致力于加强大连海洋大学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合作,推动大连海洋大学教学、科研、社会服务等事业的发展;本基金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。
    基金会作为社会各界捐赠资金的接收和管理单位,有着严格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,基金会将会严格按照捐赠人的意愿使用资金。
二、工作内容
    1.筹集资金:接受社会各界,包括机关、团体(包括港、澳、台团体、海外华侨团体、国外友好团体)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捐赠。
    2.管理基金:通过各种方式规范的运作基金,按照合法、安全、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和连续积累,滚动发展。
    3.使用基金:用于支持与学校教育事业有关的发展项目。
三、业务范围
    1.扶植大连海洋大学重点学科、重点实验室和重点课程的建设。
    2.设立奖学金、奖教金、助学金等对优秀的学生和教师进行奖励和资助;
    3.支持学校人才引进,吸引国内外优秀学者、专家到学校进行讲学或任教;
    4.吸引国内外高水平教育、研究机构与本校开展合作交流;
    5.支持大连海洋大学校园建设与建造,更新教学和科研设施;
    6.资助优秀教师及在校学生出国交流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,以及发表高水平论文和出版学术专著;
    7.资助召开高层次国际学术会议;
    8.资助辽宁省贫困学生;
    9.其他捐助者明示的、符合本基金会宗旨和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用途;
    10.开展基金会日常工作。
四、捐赠人的权力
    基金会按照合法、安全、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、增值。捐赠人有权向基金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,并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五、接收捐赠的方式
    银行账户名称:辽宁省大连海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
    开户银行:中国银行大连星海湾支行
    银行账号:284356800974

基金会地址: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行政办公楼

联系人:谭力

联系电话:0411-84763976